5月6日,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发布《关于裕安区单王乡胡台幼儿园等20所民办幼儿园停止办学的公告》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及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,裕安区单王乡胡台幼儿园等20所民办幼儿园请求停止办学并刊出办学许可证。经会议研讨,赞同20所幼儿园停止办学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2.公告期间,幼儿园要妥善处理停止办学期间的各项善后工作,与有债款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债款清算。并对财政清算后的剩下产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有关法令法规进行处理。
3.办学许可证刊出后,幼儿园不再具有办学资历,不得再以原注册组织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,及时处理挂号刊出等相关手续。